Uber司機公器私用 WhatsApp女乘客邀上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7/01 18:57

最後更新: 2016/07/01 18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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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LL車apps盛行,當中個人資料可被用作不法用途。有女乘客早前透過Uber召喚房車,期間只跟司機簡談交談,下車後收到陌生電話號碼邀約上床,追問下發現剛接載她的司機,隨即封鎖號碼並向Uber求助。Uber承認事件,並指已立即終止與該名司機的合作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調除非乘客同意,否則個人資料只可使用於在收集時述明的目的。

陳小姐(化名)早前透過Uber召喚房車,接載她由機場到荃灣,她憶述約半小時車程中,曾跟司機短暫地討論過該區泊車情況,其餘時間都無交流。下車後,她收到陌生電話號碼的WhatsApp信息邀她上床,陳小姐追問下,發現對方是剛接載她的司機,她隨即封鎖對方號碼。翌日,她再次收到陌生人信息邀她出來見面,原來是該名司機,她再度封鎖號碼,並向Uber投訴。

陳小姐指,Uber已停止跟該名司機合作,並向她作金錢賠償,又揚言若對方再度滋擾便會報警處理。

Uber發言人承認事件,強調乘客的安全是至為重要,並不會容忍行為不檢事情發生,並透露Uber正研發更多技術來提升服務,如停止示號功能,以致司機和乘客毋須交換個人電話號碼,能在平台上互相通訊。

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指,在未具體了解個案,不宜評論個別案件或個別人士有否違規,惟指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規定,除非得到有關資料當事人(如乘客)同意,否則個人資料只可使用於在收集時述明的目的或直接有關的目的。

他稱,巿民若發現個人資料被不當地收集或不恰當地使用,可考慮向對方提出質詢和交涉;若不滿對方回應,可向公署作出投訴。公署會作出跟進,並按個案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查,以確定被投訴者是否有違反條例的規定。如屬刑事罪行,當事人應向警方報案,同時公署亦可能會將個案轉介予警方以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檢控。